台北縣政府新聞處新聞參考資料
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日星期五

獎很大「FUN攝北縣」影片徵件活動開始囉!

【北縣訊】為發掘影像創作人材,並善用台北縣豐富人文歷史、自然景觀等特色資源,以影像行銷程式之概念拍攝影片,縣府新聞處延續舉辦2009「FUN攝北縣影片徵件」活動,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10日止,總獎金高達200萬元,今年所有得獎影片也將在台北縣公用頻道播出,觀眾將可以從影片體認這個城市的進步與改變。
新聞處表示,去年辦理影片徵件活動,吸引了近百部影片參加,參賽著不乏年輕學子、專業以及業餘人士等,其中有許多認真、優秀的作品,令評審團經歷多次的討論與掙扎後,才完成艱鉅的評審任務。
縣府今年祭出比去年更高額的總競賽獎金共200萬元,以鼓勵影片創作,另為因應參賽項目分為「劇情類」與「非劇情類」影片,特別規劃雙首獎,讓參賽者有更多的機會針對專長項目來競逐。
今年4月,審片委員之一的聞天祥老師,更將得獎影片跨海帶至澳門,參加「澳門城市藝穗09」活動,在該活動的短片快拍頒獎典禮後特別放映,作為觀摩與交流,藉以打開國際能見度。
本次活動邀請知名導演鄧安寧擔任代言人,鄧導是國內相當具有影響力的影視工作者,更是得獎的常客,導過的戲如浪淘沙、草山春輝、四重奏、依諾之歌等,都是備受好評的優質連續劇。
3日下午在活動開跑記者會上,新聞處處長李宗桂與鄧安寧導演一起宣佈活動即日展開,希望有志者踴躍參加,創作出優質作品。新聞處表示,本次徵件無限定拍攝主題,唯一限制是參賽者須將台北縣的文化特色、重大建設或風景文物等融入影片中,這是今年參賽影片最基本的元素。
活動報名自即日起至9月10日止,評審團將以「劇情創意」、「地方風格」、「視覺設計」、「剪輯特效」及「影片配樂」共5項為評分標準,兩類別的獎項及獎金各分別為:首獎1名,50萬元;銀獎1名,20萬元;銅獎1名,10萬元;佳作4名,各5萬元。相關活動訊息請洽:(02)8925-2129或上台北縣政府新聞處網站(www.info.tpc.gov.tw)查詢。


★ 參賽資格:
不分年齡、族群、國籍、性別,只要對影像拍攝及創作有興趣之民眾,皆可報名參加。
★ 作品條件:
A、 10分鐘(含)以內之短片。
B、 拍攝規格不限,但應符合電視播出。
C、 拍攝主題不限,拍攝場景應有台北縣的自然景觀或人文歷史等特色。
D、 參賽件數:每人不限一件作品,惟每份報名表單限填一件,且同一件作品亦不得同時報名兩項影片類別。

★ 報名方式:
請於活動網站下載報名相關資料填妥後,連同影片作品一並郵寄,應備文件不全經通知後仍位於期限內改善者,視同報名未完成且不列入評審。
報名資料應包含:
A、 報名表1式8份,以導演或製片為代表,導演簡介200字以內、影片簡介200-500字以內,並註明影片類別。
B、 影片光碟DVD1式8份(家用光碟機可讀之檔案)。
C、 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及網路上傳影片檔,存VCD,1式1份。(規格:720*480pixel、20MB以下之*.wmv或*.flv或*.mpeg4)
D、 提供1分鐘以內精采預告片,供活動相關媒宣及頒獎典禮使用,1式1份。
E、 智慧財產權同意聲明書鄭本乙份。
F、 切結書鄭本乙份。

★ 影片評選:
視覺設計20%、影片配樂20%、剪輯特效20%、劇情創意20%、地方風格20%,共五項為100%。

★ 獎勵方式(獎項分為劇情片與非劇情片各一)
☆ 首獎:各1名,獎金500,000元、獎座乙座、證明書乙份。
☆ 銀獎:各1名,獎金200,000元、獎座乙座、證明書乙份。
☆ 銅獎:各1名,獎金100,000元、獎座乙座、證明書乙份。
☆ 佳作:各4名,獎金50,000元、獎座乙座、證明書乙份。
※ 各獎項之獎金或獎品,依稅法規定價值超過20,000元,本國人需扣繳所得稅10%,外籍人士扣繳20%。

★ 重要時程
☆ 影片初評:由評審團評選出30部入圍影片,並於98年10月21日公佈於網站。
☆ 網路票選:98年10月21日至98年10月27日,將入圍影片上傳至網路上供網友票選。
☆ 媒體票選:98年10月21日至98年10月27日,將入圍影片提供給媒體朋友進行票選。
☆ 頒獎典禮:預定98年10月30日以前舉行頒獎典禮,公佈得獎影片。

★ 投稿郵寄地址:
台北縣234永和市環河東路2段54號15樓之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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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洽詢電話:(02)8925-2129

★ 報名表與相關資料下載、活動詳情與權利義務請上網查詢:
http://www.info.tpc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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