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業蕭條,黑幫橫行,這樣的國家很可怕;不怕死,搶銀行,也搶警察局,這樣的搶匪神勇無敵;三番兩次越獄,逃了又搶,搶了又逃,狡猾且詭計多端,如此亡命之徒,誰與爭鋒?

 

真人真事         
「約翰狄林傑」一個傳奇性的世紀大壞蛋,從1933年六月至1934年七月,約翰狄林傑與一群亡命之徒組成「狄林傑幫」,搶遍美國中西部大小十幾間銀行,涉嫌近十條人命,搶劫搶上癮,就連警察局的軍火庫也敢搶,明目張膽的挑釁公權力。雖然約翰狄林傑曾被捕兩次,但是越獄如同度假一樣簡單,一再以高明的手法脫逃,其中一名警官

  

真實的約翰狄林傑 John Dillinger
(1903-6-22 ~ 1934-7-22)

還被槍殺與兩名獄警受傷(同夥所為),猖狂的行徑,與同時期的黑幫教父卡彭(Al  Capone)、 鴛鴦大盜邦妮與克萊德(Bonnie & Clyde),就像紅透半邊天的電影明星,成為當時美國媒體最關注的社會焦點。

 

電影中的魅力男         
過去曾有不少描述約翰狄林傑的電影,而這次【頭號公敵】中飾演約

  

一抹邪惡的招牌微笑
(左:約翰狄林傑,右:強尼戴普)

翰狄林傑的強尼戴普,將惡名昭彰的搶匪詮釋得既火爆又多情,電影一開始,便展現約翰狄林傑足智多謀的形象,隻身闖進監獄大牢,用偷運送到牢房內的槍械,策動一場成功的劫獄。強尼戴普其個人魅力更是技壓群雄,舉手投足之間都顯露出風流瀟灑的男子氣概,尤其一身大風衣和頭上的紳士帽,開著當時最時髦的福特汽車,單手持湯普森衝鋒槍,一路狂飆掃射的帥氣模

  

約翰狄林傑隨身攜帶的 Colt .380 手槍

 

湯普森衝鋒槍(Thompson M1921)
槍重:4.4 公斤
射速:800 發/分 
有效射程:50 公尺

 

白朗寧自動步槍
(Browning Automatic Rifle M1918)
槍重:7.2 ~ 8.8 公斤
射速:300 ~ 650 發/分 
有效射程:550 公尺 

 

福特汽車(Ford V8)

 

約翰狄林傑最後一次入獄時,媒體大陣仗爭
相採訪,他還泰然自若的與記者開起玩笑。

樣,正中「男人不壞,女人不愛」的魔咒,難怪他的女人比莉要為之傾倒,死心蹋地的跟著他「搶」蕩江湖。

 

狡兔不怕死?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事實上像約翰狄林傑這樣的壞蛋,充其量只能算是稱職的搶匪,外加一些「狡兔」的運氣。身為搶匪的第一要件就是不怕死,如果怕死,就甭當搶匪了,然而搶匪又通常是「不知死」大過「不怕死」,換句話說就是不知死活的傢伙,意味著不明形勢、不識時務,白目的成份多過勇敢,約翰狄林傑要是聰明的話,又怎會招惹甦醒的美國司法部調查局 BOI(FBI前身),為自己掛上「全美頭號公敵」的頭銜?又怎麼會把自己的知名度搞得響徹雲霄,各地優秀的執法人員為了抓到他,像吸塵器一樣聚集到芝加哥,令當地的黑道避之唯恐不及?最後只能孤軍奮鬥,落得被亂槍打死的下場,死前嘴巴仍喃喃自語呢?

 

亂世出梟雄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從某個角度看來,搶匪界的第一把交椅似乎沒有想像中的厲害,但令人嘖嘖稱奇的是,應該遺臭萬年的壞蛋,卻讓當時許多人為之瘋狂,甚至捧為現代的俠盜羅賓漢,頓時政府眼中最危險的罪犯登上的竟是英雄排行榜!約翰狄林傑的形象有如此戲劇化的轉變,亂世則幫了大忙,當時正值 1930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,社會陷入毀滅性的災難之中,全美有 830萬人失業,400萬中學生中途輟學,排隊領救濟品的窮人長達幾條街。罪魁禍首的銀行則成了眾矢之地,銀行被搶,人民就能一吐怨氣,約翰狄林傑正好為處於水深火熱而受欺壓的窮苦百姓寄託心願,拿回因為大環境令他們失去的一切。

 

天生的壞蛋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
羅馬並非一天造成,約翰狄林傑小時候經常打架與欺負弱小,儘管父親擔心他學壞,從繁雜的都市搬到單純的鄉下,依舊改變不了約翰狄林傑的頑劣性格,十九歲那年還因為偷車,父親與他脫離父子關係,後來加入美國海軍,也因開小差而被除名。要說約翰狄林傑一生當中最大的轉捩點,莫過於 1924年因搶劫雜貨店而被判重刑,在監獄一待就是九年的光陰,獄中結交許多志同道合的壞朋友,也學到不少犯罪的本領。直到 1933年獲假釋出獄,即將面臨的是經濟大崩盤的社

會,加上法律害他白白浪費人生的大好青春,更增加對司法的憎恨,為了及時行樂,再次卯上公權力,展開13個月輝煌而短暫的亡命生涯。

 

殺進殺出殺很大         
令媒體和大眾所津津樂道的話題,不僅僅為民出一口怨氣、替天行道的作為而已,電影中的約翰狄林傑對自己的女人很專情,對朋友也是情義相挺,搶銀行之餘,仍不忘計畫救出關在牢裡的夥伴;對於一般人則透露仁慈的一面,搶銀行定要快、狠、準,但是絕不輕易亂殺人;當逃獄時面對守在監獄外的大批軍隊,依舊沉穩開著典獄長的座車從容逃脫;甚至大剌剌的走進芝加哥警察局,在偵辦自己的調查員辦公室裡到處閒逛,為大膽囂張的行徑再添傳奇色彩。

 

真實的約翰狄林傑也不惶多讓,綽號「狡兔」(Jackrabbit)的他的確善於巧思,曾假冒成推銷警報系統的業務員或拍攝警匪片的電影公司,藉機進入銀行,等摸清內部的安全系統與環境後再伺機而動,每次行搶時間平均不超過1分40秒,因此總是能夠全身而退。即使在牢裡,也能暗中幫助同夥越獄,同夥再從外面偷運軍火進來協助自己脫逃;甚至有一次利用自己雕刻的木頭假槍塗上鞋油,便劫持獄警成功脫逃,集偷、拐、搶、騙的一身好本領,簡直比演電影還要精彩。

1930 年代,銀行發生搶案司空見慣,單是約翰狄林傑平均每次就搶走 3 萬美元(相當於現在的 46 萬美元)。銀行一旦被搶,銀行員有 40% 的機率被殺、被痛毆、被綑綁或被當成人質。

 

為何名列頭號?         
看完電影有些懷疑,如此多情多義又受媒體與大眾歡迎的約翰狄林傑,為何名列公敵的第一名呢?儘管涉嫌人命,事實上多為同夥失控所殺,或火拼時難免的死傷,要論及殘暴的程度,與其他公敵比起來算是小兒科的了。就以 1934 年加入狄林傑幫的娃娃臉尼爾森(右)來說,無論電影或史實,皆描述尼爾森兇殘的個性,殺害警察或一般民眾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,這種惡徒更有資格登上頭號公敵的寶座吧!果然在約翰狄林傑死後,娃娃臉尼爾森立即被列為頭號公敵(死於同年11月,並非電影中所演的死於槍戰中),而約翰狄林傑壞就壞在對於司法的公然挑釁,將銀行當成自動提款機與視監獄為無人境地也就罷了,不斷於頭條新聞令政府難堪,甚至躍居人民英雄,怎麼說都是不智之舉。

 

FBI 的崛起         
面子喪盡的政府當然無法眼睜睜看著壞蛋變成英雄,
然而面對有體力、有武力、有智力、有魅力於全國到
處流竄的世紀罪犯,也不失一個改造政府組織、掌握
大權千載難逢的好機會,因此包括像約翰狄林傑的全
美公敵促成美國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警察機關 — 美
國聯邦調查局 FBI 的誕生,調查員可以跨州辦案,
使用最先進的科技和資料管理系統來打擊犯罪。

克利斯汀貝爾(右)
飾演調查局探員麥文皮
維斯 Charge Melvin
Purvis(左),追捕
頭號公敵直到最後約翰
狄林傑被擊斃的那一刻。

 

約翰狄林傑的通緝海報,懸賞提供情報
者 5000 美金,懸賞擒獲者 1 萬美金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或許約翰狄林傑不過是促成 FBI 其中一個小小的推手,不管怎麼說,約翰狄林傑是在電影院看完一場警匪片才被擊斃的,人生如戲,戲如

人生,他死前大概怎麼也想不到,經過75年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電影院上演的警匪片竟然是他的傳奇故事,人們津津樂道的是螢幕中那位越過銀行櫃台意氣風發的搶匪,「把錢收起來,我來搶銀行的,不是來搶你的錢。」,那名說話的男子叫「約翰狄林傑」。

約翰狄林傑看完人生最後一場電影的 Biograph 戲院(左:真實場景,右:電影場景)

約翰狄林傑一生搶劫銀行的總金額估計至少30萬美元以上(相當於現在的500萬美元)

 

by Se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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